認可有助自我改善
認可活動的實施,對政府機構等利害關係人而言,可以確認受認可機構或學程是否符合既定標準,提供政府決定聯邦經費補助對象的相關資訊,讓經費捐助者確認哪些機構或學程是值得投資者,也使學生獲得有關申請入學學校的相關訊息,並促進整個高等教育學術品質。
而對高等教育機構而言,透過認可的實施,可使機構免受內外在壓力的傷害,同時針對機構或學程的缺失進行自我改善,並根據認可標準提升品質,也可激勵教職員工參與評鑑與校務發展過程,凝聚共識。具體而言,認可的目的有四:
一、確保品質
認可是大學或學程對學生與社會大眾確保其辦學品質的最基本作法。也就是說 ,當大學或機構獲得認可地位時,就代表其教師素質、行政運作、課程設計與教學、學生服務、圖書資源等符合認可最低標準。
二、取得聯邦政府經費補助基本資格
長期以來美國聯邦政府與認可機構維持著相當良好的合作關係,包括學生貸款以及相關聯邦補助方案,均規定申請機構必須獲得認可資格。因此,取得認可地位,就意味著取得聯邦政府經費補助基本資格。
三、簡化學生轉學的學分轉換作業
認可對學生在大學機構或學程間的轉學而言,是相當重要的機制,只要學生在已經獲得認可機構或學程所修讀的學分,在其轉學時,都能被視為具備應有品質。
四、贏得企業僱主信心
機構或學程獲得認可地位,是企業僱主在遴選員工時相當重要的參考依據,同時也是企業決定提供員工在職專業進修學費補助的重要基準。
私部門認可為制度核心
美國對認可機構的確認(recognition)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門的「全國機構品質與整合諮議委員會」(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Institutional Quality and Integrity,簡稱NACIQI)以及私人部門的「高等教育認可審議會」(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簡稱CHEA)負責。整個美國高等教育認可制度的結構,可以下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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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美國私人部門對高等教育機構的認可活動,是整個認可制度的核心,真正反映出認可「自願非官方」的獨特性質。1996年,美國社會針對是否應有一個對高等教育認可機構再認可的全國性組織,以及該組織的角色進行相當廣泛的討論,最後決定廢止原有的「後中等教育認可審議會」(Council on Postsecondary Accreditation),併合併「後中等教育認可資格確認委員會」(Commission on Recognition of Postsecondary Accreditation),設立CHEA。
CHEA由包括大學校長、高等教育機構代表、社會代表等共十七個人組成董事會,負責管理與執行,擁有超過三千個大學校院會員。設立宗旨在透過對高等教育認可機構資格的確認,以提升高等教育學術品質,為學生及其家庭、高等教育機構、政府、企業僱主提供服務。
認證高等教育認可機構的組織CHEA
具體而言,CHEA根據品質保證、領導、倡導、服務、核心價值、獨立性及融入等運作原則,主要目的或功能包括:
(一)維護學術品質:透過資格確認,以證實認可機構提出了維護高等教育學術品質的認可標準,同時這些標準能反映出各高等教育機構設校的宗旨與目標,並強調對學生成就的重視,以及高等教育機構對教學、研究、服務的高度期望。
(二)確保績效責任:認可機構的標準應該能夠一致、明確及連貫的敘述,向社會大眾與高等教育社群傳達出其教育成效,以確保績效責任。此外,認可機構也須承諾在認可決策過程中,納入社會大眾意見。
(三)確認認可機構的專業性:認可機構的認可機制,應能夠鼓勵高等教育機構進行目標導向的變革及必要的改善計畫,以確保高等教育機構長期的生存能力。
CHEA認證流程
至於認可機構要申請CHEA的資格確認,首先必須具備下列六項條件:(一)機構的宗旨及組織與CHEA的目的相一致;(二)非政府機構;(三)所要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具有頒授相關學位的授權;(四)建立完整的書面公開認可政策與程序書;(五)證實具備有關認可決策的超然獨立地位;(六)訂有高等教育機構對認可決策的公平申訴程序。
認可機構在具備上述條件後,即可提出包括:(一)詳細描述認可活動的範圍;(二)詳細說明組織目的及其符合公眾利益的相關性;(三)描述整個認可活動過程的書面申請文件,向CHEA提出資格候選評核。
CHEA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即由相關委員會進行資格候選審查,並做成建議案,提交董事會做最後認定。認可機構在收到CHEA資格候選通知後,即根據CHEA的資格確認標準,進行自我評鑑,完成自我評鑑報告後提交CHEA,並由CHEA進行實地訪視後,由董事會做成資格確認決策。
目前經過CHEA資格確認的認可機構,主要分為區域認可機構與專業認可機構二類,前者依所在位置及其認可範圍,分為下頁表中的六個區域認可機構;至於後者,目前經資格確認的認可機構,共包括針灸等五十四個專業認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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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評鑑是各認可機構的評鑑核心
接下來分析區域認可機構對大學校院的評鑑模式。美國六個區域認可機構對高等教育機構的認可,都出版有「認可手冊」,供申請認可的大學機構參考,其中詳細說明認可的宗旨與目的、方法、內容與標準,及結果判斷等。
不論哪一個認可機構的評鑑方法,都包括被認可機構的自我評鑑,與認可機構實地訪視二種方法。各區域認可機構在整個認可過程中,從被認可機構候選資格的取得,到是否通過認可,其間雖然作法略有不同,但基於認可自願的性質,被認可機構的自我評鑑與認可機構的實地訪視,構成了整個認可過程的核心。
機構的自我評鑑是認可過程中最重要,也是最有價值的活動。透過自我評鑑,可以協助檢視機構的優勢與缺失,發展問題解決方案,以及確認成長與發展的機會。近年來,美國各大學的自我評鑑,已經逐漸走向基於校務發展策略,規劃需要的self-study,而非純粹被動的因應認可機構需求而執行的self-evaluation。
為因應各機構self-study的需要,有關自我評鑑報告的撰寫格式,也不一定需要根據各區域認可機構的規定格式,而可以依據本身需要,將符合認可機構所訂認可標準的自我評鑑結果呈現在報告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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